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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聚焦“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”,再动员、再部署。
     
    6月14日,中安集团公司召开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启动会,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、安全生产“八抓”20项创新举措及市、区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安排部署。聚焦“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”这一主题,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、再部署。集团公司党组书记、董事长张涛强调,要坚决扛好安全生产“第一责任”,不断夯实履职尽责根基,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    陈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,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法人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,观看了专题片《红线》及《企业安全生产典型做法》。

    会议指出
    提高站位,把握本质,认清“第一责任”的份量。

    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。我们要深刻领悟法律条文背后的考量,坚决扛好责任。
    对组织负责、对发展负责,铁面无私抓安全。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,做到安全推进发展、发展必须安全。

    压实责任
    做到有岗必有责、在岗必担责、失职必问责。

    完善制度
    增强制度刚性,违章就要按制度处理,出事故就要按制度问责。
    会议强调
    身到心到,自我提升,夯实履职尽责的根基。

    扛好第一责任,必须有忧患意识,时刻以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的谨慎,食不甘味、寝不安席的劲头推动安全生产。
    有法治思维
    养成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,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的能力水平。
    有担当精神
    做到责在人先、一往无前,抓牢安全生产主动权。
    有专业水平
    特别对生产运行全过程要熟悉,对安全风险和应对举措要心中有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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